文、圖 / 陳盈璋
石門龍潭地區的知名活魚料理餐廳「小橋流水」是在地超過30年的龍潭石門活魚老店,網路上可見多則評價,近期遭民眾屢屢檢舉:餐廳建物本身是違章,建物坐落在龍潭區文化段66地號、67地號、68地號、69地號、70地號、74地號等6筆土地,這6筆土地是「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是一般農業區,也就是小橋流水違法使用農牧用地。
相關人士在今年4月與5月間,向桃園市龍潭區公所具名檢舉,案件送至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據檢舉人所提供的追蹤消息,建管處在今年7月裁罰,命令於3個月以內改善,然而至今已經10月,餐廳「小橋流水」仍在原處,無任何變化與改善。據具名檢舉者表示,積極追蹤本案,並詢問承辦人後,卻得到以下回覆,目前將不再有後續,須有人再次檢舉才會再裁罰,而無法強制拆除的理由竟是「排拆排不到」。
依據小橋流水的官網顯示,是在地超過30年的龍潭石門活魚老店,最早是賣鵝肉,於88年間開始販售活魚料理,現由第二代接手經營管理,網路上可見網友推薦此間餐廳的料理實惠,桃園市政府官方的觀光導覽網,亦可見推薦此餐廳。
具名檢舉民眾怒道不公!桃市府僅裁罰了事,對於檢舉人所提出的質疑,期限內未得改善,後續應強制拆除,桃園市府承辦人以排拆排不到為由,失職怠惰,消極不行使公權力,並且依然在觀光導覽網上推薦,讓人心生疑慮,只要在地經營夠久,名氣夠大即可違法。
依據國土計畫法,為了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具名檢舉民眾以希望能保護環境的初衷,希望政府能積極妥善處理違章建築,並希望給國土正當的保護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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