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讀者投書
澎湖縣長賴峰偉於年初時則身陷遭罷免事端,罷免團體擬近期也將送交第1階段連署書至澎湖縣選舉委員會,近日澎湖縣又有網友於臉書上指出賴縣府團隊所主辦的疑似2所位於國小的地下停車場興建案有弊端?另指前任縣長陳光復任內初估新臺幣8億元可興建的2所地下停車場,至現任賴峰偉執政則增至新臺幣14億元發包,是否應驗了「吃緊弄破碗」,也讓外界引起討論。
澎湖縣在馬公市區於前縣長陳光復任內規劃了停車格,開啟了有始以來的使用者付費制度,當時一度引起不少民眾反彈,但積日累月後民眾也慢慢接受及配合,甚至當時政策也獲不少好評。
2018年的陳光復沒能順利連任,反倒是曾於考選部尾牙宴,因一句「摸下面一點」而下台的考試院考選部長賴峰偉當選,賴的行事風格大為不同,陳規賴不隨的意味濃厚,就任後喊出整頓停車問題,把前朝所規劃的停車格塗銷,甚至有傳言指出對當時的警察局下令見違規者一律驅離或開罰,就連機車的停車方式也限定得同一方向排列整齊,使得市區店家沒生意,病患無法就醫等問題層出不窮,一度造成民怨四起、怨聲載道。
罷免團隊因此有機可趁,開出了罷免賴峰偉的槍,也許為了彌補此一政策的失誤?賴縣府團隊動起興建地下停車場的美意來平息民怨,但日前卻引來民眾於臉書(facebook)上質疑招標過程瑕疵,後也傳出縣議會將組專案小組調查,以及賴峰偉也指示政風處調查。
據了解,標案為「中興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與「馬公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2案,皆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招標,更啟人疑竇的都是「超底價決標」。
據熟政府採購法人士指出,「超底價決標」法定要件有以下幾點:(一)最低標價不逾預算數額、(二)機關確有緊急情事、(三)最低標價不逾底價8%、(四)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五)查核金額以上案件超底價逾4%應報上級機關核定。
澎湖縣政府採購科長指出,此2案的決標並無不法情事,且超底價決標也未逾4%,另外,因澎湖縣無上級機關,所以經過澎湖縣政府三長之一(縣長、副縣長、秘書長)核准,至於緊急情事則有2點,1為停車場有緊急需求,2為因招標期程冗長,易導致經費遭上級單位收回。
但據「工程會訴92075號申訴審議」,所函釋當中一段指出:此種「不於當時決標」之時間壓力,如因可歸責於機關之原因所造成,採購機關即不得採行超底價決標。就此,本文認為是否由於機關自己造成此一時間壓力,與是否採行超底價決標應脫鉤觀察,蓋因超底價決標之法定要件中並無不可歸責機關之要求, 且預算之支用均有其公益性,超底價決標之所以必須立時決標亦係站在為遂行行政任務之公益考量,機關縱有招標延誤之疏失亦應另案依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等規定懲處相關人員,不可因機關行政疏失而將公益陪葬。
就該2件標案目前已發包,且當中的「馬公國小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日前也因尚於開工前先偷跑,把操場的樹腰斬而引起一陣議論。該2起標案目前也引起眾多澎湖民眾的關注,亦造成臉書社團上有人留下「期待檢調單位能深入瞭解、調查以杜悠悠之口」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