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溢誠/圖:翻攝自高嘉瑜臉書
去年底港湖女神綠委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並接連爆料施暴者個人金流龐大,且進項、去項,交代不清,間接扯出包含綠營大老、總統府顧問詹宏志、前綠委段宜康及現任綠委林宜瑾等人的交往頻密,最後竟均遭切割,搞得原本稱兄道弟的兄弟姐妹,淪為下場淒涼、眾叛親離的窘況。
時隔至今,新北地檢偵查終結,以傷害、妨害自由、強制、妨害名譽、妨害秘密、恐嚇、妨害電腦使用及偽造文書等8項罪名起訴林秉樞並收押禁見,雖全案尚未宣判,但洋洋灑灑的罪狀,足以看出這頓牢飯刑期應該不會太短;但對此初步偵查結果仍有兩大癥結有檢討空間:一則為「意圖散布並持有猥褻影像」雖是聲押罪名,但卻沒有任何起訴罪狀,代表其她受害女子(包含林的前女友亦指証歷歷)是否沉冤難昭雪?本可一罪一罰卻莫名其妙被吃案了!即使還了高嘉瑜面子,其餘受害女子找誰討公道?二來國民黨團告發的違反《國家安全法》、《稅捐稽徵法》及《洗錢防制法》均以罪證不足不予起訴,但卻又以偽造匯款單據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兩肇根本有其邏輯關連性,如此草率就撒手不查,高舉輕放,不免啟人疑竇。
社會大眾對「家暴」譴責不遺餘力,但對「貪瀆」更是法理難容,林秉樞案是個囊括兩大天條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能否徹底清查、法辦到底,才是國人衷心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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