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邱于芸提供
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110年度財報難產,將暫停交易。
在台開面臨經營困難之際,已遭台開董事會解任的前副董事長兼發言人吳子嘉,卻在4/3利用清明假期,假借搬家的名義竊取台開公司財物,包括台開及子孫公司傳票、主機設備及相關文件,台開董事長邱于芸已於今日前往台北地方檢察署,針對吳子嘉、前財務長郭福進、福委會主委黃國峰及乙久利搬家公司提起加重竊盜罪告訴,並請求先行發動強制處分權取回所有物品,以維護台開公司權益。
吳子嘉等人利用清明假期,透過乙久利搬家公司,二度竊取台開公司財物。當晚雖經大樓管理中心人員發覺並轉知台開報警處理,但公司人員及承辦警員趕至台開公司時,僅於該樓地下室查獲一車贓物,另一車贓物則由郭福進帶領載送至建國北路3段92號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藏放,包括台開及子孫公司傳票、電腦設備等文件都遭竊取,經查郭福進為兆基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派至臺灣行履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相關失竊物品迄今尚未取回,因吳子嘉、郭福進等人尚有諸多案件在檢調偵查中,台開公司近期又突然無預警陷於財務泥沼中,其等汲汲於連假中竊盜上開物品,不免令人質疑其動機何在,有關證據是否因此有遭湮滅之虞,或意圖掩飾何事?
台開公司董事會已確認邱于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位的合法正當性,並解任吳子嘉副董事長及發言人職務;台開大股東鴻生公司於3/15改派三位董事接任邱復生、吳子嘉、郭福進董事一職,邱復生、吳子嘉、郭福進三人於3月15日凌晨零時起已非台開董事,吳子嘉更非台開公司副董事長,猶無權對外代表台開公司,其佯以台開公司副董事長職銜對外所為一切行為,均不足以代表台開公司。
另查3/15經濟部商業司核發之變更事項登記表,發現吳子嘉送出的變更事項中有多項重大瑕疵,經濟部商業司不僅未要求補正,復迅以核准,此項異常,其中是否受有壓力而做出瀆職行為,其後衍生出台開公司一連串的損害,台開公司也將對商業司提出損害賠償及要求調查不法情事。
公司之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業務機關,董事僅係其構成員之一,公司董事長或暫時代理之副董事長之執行業務,非其獨自一人所得全權決定(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1432號民事判決可資參照)。
台開公司董事會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定期或於必要時集會決議公司重大營運活動及人事派任等事項,吳子嘉不得越過或抵觸董事會之決議,台開公司之業務更非其一人所得獨斷擅為。但吳子嘉自1/26即起無視董事會程序及要求,霸占公司重訊金鑰、銀行帳戶管理、電子公文系統權限,直接癱瘓公司行政,並自行宣布台開商場於3/1起停業,實則開始盜用公司印章,偽造文書以發函給各政府機關,逕行變更包括台開、台灣中城發展、雲夢山丘、台灣綠建科技、台灣都市發展、台灣人才發展、花蓮海洋論壇、南國屋、泰崗製茶等9家公司負責人及董事登記,不僅將自己變成公司負責人,其餘子孫公司也被發現持續變更中,吳子嘉一行人「假歇業、真侵吞」,1/26至今台開所有商場現金收入及金流皆呈現不明狀態,台開鄭重呼籲經濟部立即停止吳子嘉申請之不法變更,以維護公司治理正義。
台開董事長兼總經理邱于芸表示,吳子嘉一行人已涉及偽造文書、加重竊盜罪、掏空等多起罪狀,並已架空行政及資訊系統,致使財務不明,企圖迫使台開下市,進入重整,以便取得變賣資產不法利益,吳子嘉、邱復生、郭福進等人之作為,已造成公司營運困難,「假重整、真掏空」,致台開股東蒙受巨大損失。
對於近日失竊之電腦主機及文件,已造成台開公司無法日常營運,因此懇請台北地方檢察署訊予拘傳吳子嘉等被告到案,並請求先行發動強制處分權取回贓物並發還給台開保管,以維公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