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振麟
台灣石斑魚的春天在哪裡?中國以多次驗出禁藥為理由,暫停台灣石斑魚進口業務,農委會則一再表示國內近五年皆未使用禁藥,雙方說法差異性極大。今日各方學者專家紛紛出來表示,真正的原因應該就是在於「未登記養殖戶」。
「台灣鯛協會」理事長、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表示,農委會說查驗結果都合格,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意外,因為查驗的養殖場都已經有養殖登記,目前登記數戶約15家,這些商家長年來依照規定程序作業,已經通過檢測納入嚴格管理,然而真正應該要規範的,卻是這些「沒有登記甚至於借牌的黑戶」,這些商家的「養殖方式」與「飼料品質」難以掌控,也容易造成食安風險。
養殖戶要取得「養殖合法登記證」,最基本的兩大先天條件,第一項是「水源」,第二項是「地目」。在老一輩農戶,因為養魚收入比農作物高而轉行為養殖漁業,但是養殖場的地目仍屬於農地用途,又如同有的養殖魚塭明明在海邊,但登記位置卻被劃為山坡地,種種現象造成許多轉行漁民都無法取得登記證,在法規上未納入管理而列為「黑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