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溢誠
立法院國民黨團為端正吏治,糾正防疫期間疫苗輸入疑涉不法等情事,逕向台北地檢署控告衛福部長薛瑞元及疾管署長周志浩涉及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對此薛部長腦羞成怒反以誣告罪來控訴黨團書記長李德維委員指涉有誤,並嚴詞犀利表示兩人其中之一會被抓去關!
探究原委,在野的國民黨團肩負監督天職,糾正案況是幫全民把關防疫預算支用,還有保障疫苗使用權益,回顧疫情爆發之時一劑難求,直接導致全民抗體覆蓋率遲了年餘才達標,去年端午節前夕才慌忙的亡羊補牢下令三級警戒,枉死的國人只能在每年清明節奠祭追思,不堪的過往及滿腔的怒火終將有機會在公堂上討回公道,衛福部應虛心檢討並接受全民檢驗,如是挑語病或是閃爍式的避重就輕,就算最後罪名不成立,仍然無法得到台灣人民的認可,更遑論李委員是否誣告了。
對比兩造雙方的立場,如若衛福部涉及不法,更嚴重的可能與貪汙治罪條例沾上邊,那不僅僅只是圖利罪的5年徒刑,面臨的恐是遭到彈劾及無期徒刑的重罪,反觀誣告罪的成立並不像薛部長陳述的非黑即白那麼簡單,構成誣告的條件係告訴人出自憑空捏造或虛構的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或懲戒,而如何證明,則屬主觀意識,須客觀調查及舉證始能有犯罪嫌疑,薛部長對此法律概念嚴重曲解還誤導社會大眾,居心叵測,難昭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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