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溢誠
宗教是穩定社會的力量,是人們除了基本生存需求之外,精神上的最大寄託,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普遍性宗教超過了20種,大至廟寺,小至神壇,就像便利店隨處可見,而其也有《監督寺廟條例》及《寺廟登記規則》相關法規可供管理依循。
民意機關面對宗教相關議題,如有認知上的分歧,能做到對民眾誠懇以告,態度不卑不亢,並不加諸任何情緒應對,才是民意代表應有的態度。近日桃園市政府就因為前市長鄭文燦的一個荒謬舉措,必須承擔依法處置的責任,桃園市管轄的忠烈祠所供奉的「日本神祇天照大神」將被請出另為安置、送回日本,以符合忠烈祠設置的意義及對宗教信仰的尊重。
眾所皆知,「忠烈祠」是祀奉為中華民國殉職並著有重大忠貞事蹟、足資矜式的國軍官兵、警察及人民的祠廟,市長張善政如此作法完全正確,既尊崇了保家衛國而不幸為國捐軀的先賢先烈,亦合乎《憲法》第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尊重了彼此,也達到和諧的目的,果然是「做事的人」。
日前佛教一代宗師「星雲法師」圓寂辭世,其畢生致力於將佛法帶入人間、融入生活,以大愛包容提醒為政者「愛台灣,以台灣人民為本。」或許由其祂宗教角度來看待「日本神祇」的供奉處置更為客觀,民進黨多年來自以為是的媚日情結,惹來棄祖背宗、污辱忠烈的批評,在野各黨取而代之後,務須效法張善政的是非分明、撥亂反正,重新還給國人一條屬於台灣的正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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