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台灣歷史而言,「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是一項「世紀大審」。它不只在審判「美麗島政團」的功過,也是審判台灣民族的苦難,更在審判國民黨當權的良知和本質。
「請判我死刑!我請求!我請求!」── 施明德於1980年3月28日軍事法庭
施明德在美麗島軍法大審最後陳述庭時,聽聞2月28日發生的林家滅門血案,因此選擇放棄宣讀6萬字的「最後答辯狀」,直接要求庭上對他判處死刑,以換得台灣社會的祥和。這份「最後答辯狀」也因此成了一份「政治遺囑」。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人們看我微笑自若,舉止輕鬆,其實我的內心非常沉重和悲慟。我不是在擔憂自己的死生,是哀傷為什麼生長在這個美麗之島的子民,必須一代又一代地吟哦著同樣淒涼的悲歌?
每個時代都有奉獻者。奉獻者總是扮演著悲劇的角色。奉獻者深知自己的旅程必是孤單、坎坷、悽慘和佈滿血淚的。奉獻者總是不為他的時代所接受,反遭排斥、欺凌、羞辱、監禁和殺戮。但是,奉獻者所爬過的羊腸小徑,必會被後繼者踩成康莊大道。奉獻者的肉體也會腐朽,但是他的道德勇氣和擇善固執的奉獻精神,必會增益人類文明,與世長存。奉獻者不屬於今天,但是他會活在明天!
我並不奢望在這個世俗的「法庭」中求得一項公正的判決,但是我毫不懷疑地深信:總有一天,歷史法庭一定會還我公道!
本書完整收錄長達六萬字〈施明德的政治遺囑〉!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一文命運十分坎坷,因為立論的尖銳,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了數年,好不容易1990年出版了,不到三個月又被當權者查禁!
〈施明德的政治遺囑〉是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施明德在「軍事法庭」的答辯書。以文學思維始,以政治主張終,施明德呈現了他之所以成為一個人權工作者的心路歷程。
本書的完整出版,為歷史保存一份真實的紀錄,也為這紛亂的年代提供一條出路!
作者簡介 – 施明德
施明德生於1941年日本殖民統治時代。父親施闊嘴是日本時代的漢醫考試官,也是台灣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師。施在家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畫家、詩人、小說家。
就讀高雄中學初中部時,下定決心報考軍官學校,將來以武裝革命推翻蔣介石獨裁政權,結束台灣數百年來被外來殖民統治的命運。
1962年在小金門擔任少尉炮兵觀測官時被逮捕。大哥施明正與三哥施明雄也同時被捕。在台灣白色恐怖時代是兩度入獄的政治良心犯。一生總共被監禁25年半。
重要經歷
- 1962 年「台灣獨立聯盟案」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服刑15年出獄。
- 1980 年「美麗島事件」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解除戒嚴之後,施明德拒絕減刑,拒絕特赦,直到李登輝總統宣告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1990年以無罪之身出獄。因此,所有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終於重新獲得參政的權利。
- 1970年參與「泰源革命事件」,事敗後被五烈士保護,未遭槍決成為火種。出獄後,繼續為台灣的自由奮鬥。
- 1978-1979年與黃信介等人組織黨外總部及美麗島雜誌社,成就一個「沒有黨名的黨」。
- 1979年美麗島事件總指揮。
-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中,面對死刑審判宣示:「台灣應該獨立,而且已經獨立三十年,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提出「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並指控國民黨政府的「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証據」的御用司法。
- 1994年民主進步黨主席。任內提出「政治大聯合,社會大和解」、「金馬非軍事區化」、「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民進黨執政,不必也不會宣布獨立」、「台灣應該成為一個福利國家」。
- 2006年發動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要求陳水扁下台,擔任紅衫軍總指揮,拒絕一切攻佔總統府的主張及壓力,讓台灣成為迄今沒有政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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