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擬廢「阿扁條款」既存違建修繕就拆 高揚凱:拆除人力不足治標不治本
台北市政府規定83年12月31日以前既存違建,可拍照列管,「特赦」緩拆,分期分類處理,迄今共5萬件,實質上幾乎不會拆除。這是前台北市長陳水扁時代頒布行政命令,時隔多年,台北市建管處今日發布,將修規既存違建有新修繕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台北市政府可隨時拆除,「柯市長也贊成此作法」。
繼續閱讀台北市政府規定83年12月31日以前既存違建,可拍照列管,「特赦」緩拆,分期分類處理,迄今共5萬件,實質上幾乎不會拆除。這是前台北市長陳水扁時代頒布行政命令,時隔多年,台北市建管處今日發布,將修規既存違建有新修繕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台北市政府可隨時拆除,「柯市長也贊成此作法」。
繼續閱讀高雄市區建築面貌更是不堪入目,一間有名的蛋糕店,二樓以上是荒廢的樓層,完全一副廢墟的風貌,卻存在高雄市鬧區二十年以上,從不見建築管理單位宣告危樓來勒令改善。
繼續閱讀據媒體報導本市內湖區某社區藝人羅志祥所有建物之屋頂平台涉及擅自增設游泳池一座,經建管處查證違建人檢具之資料,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説不符,現況尚未使用,爰依違章建築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違建人限期3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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